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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省律师协会党委及勤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
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2010年11月23日至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司法部联合在北京召开全国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王秦丰、司法部部长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崔茂虎、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汪洋、省委组织部组织三处处长卢彬、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会长熊亮、厅政治部组织培训处副处长晏连红等参加了会议。
王秦丰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讲话,并对近年来全国的律师党建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律师行业党的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高度重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他对进一步加强全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动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二是把握关键,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三是夯实基础,巩固扩大律师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四是突出重点,大力加强律师行业党员队伍建设;五是切实改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
吴爱英部长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成绩和经验,从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对律师行业实现全覆盖、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律师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等五个方面肯定了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如何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吴部长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律师行业党的建设;三是努力提高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四是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五是切实加强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大会还进行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参观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人民日报社、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对大会进行了相关宣传报道。
会议结束后省律师协会党委以扩大会的形式及时学习传达了会议精神,并对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要认真搞好会议精神的传达学习,由省律协党委以简报将会议精神下发进行传达学习,切实把广大律师特别是律师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二是紧密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把王秦丰副部长、吴爱英部长对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落到实处。三是加大对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省律师协会党委建设,拟调整充实省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四是积极配合筹备好云南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会议。
(云南省省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供稿)
省律师协会党委及勤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上做交流发言
2010年11月4日至6日,司法部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推进会在西安召开。司法部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尹晋华、政治部副主任徐辉,司法部律公司副巡视员丘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秘书长李海伟等出席会议。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汪洋,省律师协会党委专职副书记杨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杨金勤等参加了会议。
会上徐辉副主任对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基本情况从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一是加强领导,认真安排,创先争优活动迅速展开;二是加强指导,狠抓落实,创先争优活动扎实开展;三是树立典型,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四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创先争优活动形成氛围;五是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创先争优活动富有成效。
会议期间,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等16个省(区、市)司法厅(局)及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等16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作了交流发言。汪洋书记代表云南省司法厅作了题为《以“445”工程为抓手,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交流发言;杨金勤书记代表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做了题为《坚持以党建带所建,促进律师事务所全面发展进步》的交流发言。尹晋华主任对交流发言的每一个单位进行了现场点评。参会代表还参观考察了陕西永嘉信、静远新言两个律师事务所的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
会议结束时,尹晋华主任代表司法部对进一步推进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从深化思想认识上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二是认真落实创先争优活动各项要求,从强化工作措施上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三是坚持正确的工作方向,在提升成效上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四是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在改进领导作风上进一步推进活动开展。
(云南省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供稿)